为进一步规范电力生产及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电监会令第22号)等规定,南方电监局今年开始试行调度业务定点检查制度。
试行调度业务定点检查制度,是按照调度业务监管相关法规规定的内容,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实时监测系统运行情况,不定期参加调度机构日、周、月或季度调度例会,现场检查,与发电企业座谈等方式,对被检对象进行检查。近日,南方电监局已组织检查组分别对广东中山电力调度中心和广东梅州焦岭电力调度中心开展了调度业务定点检查,并计划于11月中下旬对广西、海南有关调度机构开展同类检查。
开展电力调度业务定点检查是南方电监局继供电业务定点检查后又一监管新举措,旨在通过将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达到切实提高被检对象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电力生产秩序、更好地维护广大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