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市2007年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方案》精神,对我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1.认真贯彻锦州市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参加和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在全系统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突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
2.各单位要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修订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上报市局。
3.市局成立了以戴玉祥局长为组长,索绍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要求各企事业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本单位“安全月”活动。
4.组织学习市“安全月”文件,学习市领导就“安全月”活动专题在《锦州日报》上发表的访谈文章。
5.积极参加6月10日在市工人文化宫广场举行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一些重点企业要做好配合全市统一安排的各项动。如:中百商厦的升“安全旗”仪式等。同时各级安全保卫干部要结合本单位情况组织若干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6.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横幅,各临街商业企业,有条件的都要悬挂大型“安全月”宣传条幅、安全旗、彩旗;商场、酒店、宾馆等经营场所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配置安全标语、标识、标牌;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如:网站、板报、专栏、广播、学习班、安全知识竞赛、问卷考试等,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
7.集中时间对企业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素质。
8.鼓励职工参与“安全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9.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四个一”活动。即组织每名企业员工“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看一部安全教育片,读一本安全知识读物,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答题”活动。
10.积极参加商业消防安全竞赛活动。
11.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力量进行隐患排查、整改。以企业自检自查为主,局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访查、抽查。
12.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416-2603890,电子邮箱:syfgc@126.com.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