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成祥近日强调,按照国家总局、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为创建平安龙江,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即将在全省范围内展开,活动月期间需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配合地方政府搞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各分局(站)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讲、图片展览、播放宣教片、互联网、职工演讲比赛、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组织广大煤矿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参与活动,明晰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地方政府、煤矿企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活动。
二、配合国家局搞好对煤矿农民工在岗安全培训工作督查。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国家总局、煤监局与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的通知》,省总工会、煤监局和安监局已经联合发文,决定联合开展此次特别行动。各产煤市(地)政府、行管部门、煤矿企业要按照《特别行动》通知要求,营造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农民工的安全与健康权益。通过企业安全培训,大力普及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让广大农民工了解和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开展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农民工在生产过程中遵章守纪。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重点了解农民工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是否熟悉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三、开展对煤矿瓦斯、水害防治的重点监察。结合黑龙江辖区煤矿企业瓦斯灾害严重和汛期将至等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坚持以瓦斯为天,突出抓好“一通三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局将于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开展“瓦斯防治”,“水害治理”为内容的重点监察。范围包括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涌水量大,以及井下作业人员相对集中的国有重点煤矿。 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多发、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地方乡镇煤矿及按有关规定需进行重点监控的矿井也要进行重点监察。
四、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开展争当群众满意监察员活动。学习贯彻《党章》是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的主要方式,是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础和前提。要把学习《党章》和胡锦涛同志“八荣八耻”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习督促党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坚决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讲道德的表率。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学在前面、做在前面。继续深入开展“知荣辱、树形象、争当群众满意监察员”活动,严格规范监察人员监察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